关于对《关于简化以固定价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 六安市司法局 征集时间:[ 2018-07-12 18:35 ] 至 [ 2018-07-20 10:10 ] 状态:已结束

为简化固定价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程序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局起草了《关于简化以固定价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止。

联系人:祁贤渤

电话(传真):3901987

邮箱:15208750@qq.com

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附楼三楼县公管局综合股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就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    

 

 

关于简化以固定价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程序

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请在7月18日前反馈)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总体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简化以固定价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通知如下:

  • 发包公告的编制

 

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按照霍政办[2018]17号文件精神,采用固定价摇号也即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编制发包公告时,应确定专人或专门的招标工作小组,依据全县统一的格式进行编写。公告编写结束后,招标单位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集体研究,重点对金额、工期、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进行审定。公告内容确定后,招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在发包公告封面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发包公告和工程量清单的备案

 

招标人而非代理机构,依据县公管局一次性告知的备案清单,以PDF格式将招标所需的全部备案材料压缩、上传至县公管局备案。备案登记时,若发现材料缺少或内容明显错误,由县公管局书面提出补充或修改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招标人。发包公告不需修改的,由县公管局及时在内网发布。

  • 中标单位的确定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根据已备案、挂网公开的发包公告和工程量清单安排场地、现场查验、组织抽取、确定中标单位候选人。县公管局和招标单位代表仅在开标时段派员共同参与现场监督,并对抽取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四、要求

1、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和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做好改进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2、县公管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指导招标人做好发包公告的编写、审核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发包活动的协调、组织活动,确保程序简化、服务优质。

3、以固定价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由招标人负责编写发包公告,不得收取或通过第三方机构收取中标企业的任何代理费用,确保免费代理、减负有效。

4、各招标单位要特别重视加强招投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档案完整。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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